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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很多的企业以为自己的业务不是在香港发生,所以就不用交税,从而连师报告都不做,其实这是完全违反香港公司法的。
一间香港有限公司,无论你在世界任何地方做生意,无论你有没有盈利,都需要每一年做一份师报告向税务局作出交待。交待完之后如果你的盈利确实是境外所得,无论你的盈利是多少香港税务局都无权向你征收利得税。
相反,如果你没有向税务局交代,就是一种瞒税的行为,是刑事罪。其实,师报告的用途除了是向税务局申报财务状况之外,如果你将来要融资、借贷,师报告也是一份最主要的证据,向你的融资对象说明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
其实,内地很多的企业以为自己的生意不是在香港当地做,就不用报税的错误认识是来源于一些规模小、没有专业能力或者公司没有香港注册会计师去处理报税事宜的代理公司。
因为它们本身并不懂得香港的公司法及税务条例,以至不懂如何处理报税的问题,就索性告诉客户不用报税,而客户由于不知实情听信了对方的讲法,最终出现问题是要公司董事自己去承担法律的责任。服务范围包括提供的月结或年结入账、报税、、预备公司秘书文件、免费作税务和财务安排顾问及咨询等,欢迎客户随时来电垂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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